曹子建集
作者:曹植

曹植(192年-232年),字子建,因封陈王且谥号“思”,后世文章中常称“陈思王”、“陈王”。沛国谯县(今安徽省亳州市)人,曹操第四子,卞氏嫡出之第三子,三国时期曹魏的著名诗人,才高八斗(八斗之才)、七步成诗等词之语源。
  
  其诗歌对后世有很大影响,才华也颇受后世诗人推崇;与父亲曹操、兄长曹丕并称“三曹”,不过与其父兄不同的是曹植一生并未担任重要军政职务。
  
  曹植为曹操正室卞氏所生第三子,曹丕、曹彰之弟。曹操曾经看了曹植写的文章,惊喜的问他:“汝倩人耶(你请人代写的吧)?”曹植答道:“言出为论,下笔成文,愿当面试,奈何倩人!”。建安十五年(210年)冬天,曹操兴建铜雀台,19岁的曹植作《铜雀台赋》,曹操大为赞赏,封其为平原侯,并勉励说:“吾昔为顿丘令,正值二十初度,思当时所行,无愧于今。今汝已长成,可不勉哉!”认为他“可定大事”,曹操晚年,曹植晋封为临淄侯,与长兄曹丕争夺继承人地位。加之才高,素为曹丕所嫉。
  
  曹丕即位后不久,曾屡欲杀曹植,被母所阻,方得免;据说当时卞太后曾说:“你已经杀我的任城王(曹彰),再要杀陈留王,我也不想活了。”曹丕仍以曹植“醉酒悖慢,劫胁使者”,将他贬为安乡侯。魏明帝曹睿即位后,曾有意重召叔父入朝,而曹植甚至也草拟好政略,却有朝臣警告魏明帝,曹植“素有壮志,一朝得尝夙愿,恐难为臣”,因此终明帝一朝,曹植犹不得志。太和六年(232年)二月,曹植被转封为陈王,是十一年内第三次被迫迁都,同年郁闷而终,年仅四十一岁。
  
  今中国北部山东省东阿县城南20公里处的鱼山西麓有曹植墓。
  
  曹植作品百余篇,绝大部分是五言诗,被后人收进《陈思王集》里;其作品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建安文学的成就和特色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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